关于填报2018年度《科研信息登记表》的通知

发布者:杨华发布时间:2018-11-29浏览次数:721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为做好201811日到20181231期间科研成果的统计、核算及奖励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科研秘书通知本单位教师和非教学人员,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中南大科字〔20091号)精神,规范填写《科研信息登记表》(附件一)。

二、关于2018年科研成果原件及2017年补报科研成果:

1)教师和非教学人员提交《科研信息登记表》的同时,必须将表格中所填科研成果原件、获奖成果证书原件及EI\CPCI检索报告等一并交给本单位科研秘书审核。

2一、二类中\外文期刊将由学院、学校共同认定,各学院对学院教师在我校认定的一、二类中\外文期刊上发表的文章从形式到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意见

3)本年度未收到科研成果原件的,可以在下一年度补报。

42017年补报的科研成果填写《科研信息登记表》(附件二),积分将与本年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一起发放。

三、科研秘书对本单位教师和非教学人员的科研成果原件进行审核(科研部1214开始将安排人到各单位进行复核),核实后填写《各学院科研积分汇总表》(附件三),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科研部。

四、1224前各单位将教师和非教学人员填写的《科研信息登记表》电子版收齐后打包报科研部备案。

五、1228前各单位将应存档的科研成果原件(《科研信息登记表》中可计算奖励科研成果,也就是四类及以上期刊)交科研部,由科研部上交学校档案馆存档。

六、各学院将教师填写的《科研信息登记表》相关数据汇总到《2018年各学院成果统计一览表——()学院》(附件四),本年度由科研部安排专人将教师科研数据录入到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中。

七、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中南大科字〔20091号),有相关科研成果的离退休人员、校直机关等非教学人员,2018年度可填写《科研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后直接将表格和科研成果原件一并交科研部审核(中原楼314刘进明)。

1.附件一:2018年科研信息登记表.xls

2.附件二:2017年科研信息登记表.xls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