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讨论研究,确定以下同学符合2016-2017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申报条件:
新闻1301 张婷婷
新闻1603 赵锡露
公示期自即日始3日内,即2016年12月9日—12月12日,凡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88385065
特此公示
js5金沙2004cm(中国)有限公司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2月9日
发布者:张娇发布时间:2016-12-12浏览次数:96
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讨论研究,确定以下同学符合2016-2017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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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即日始3日内,即2016年12月9日—12月12日,凡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8838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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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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