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今年第二批毕业本科学生人数为562人,预计取得毕业证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左右,为规范毕业生派遣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学生在炎热天气条件下来回奔波,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到证办理
1、如原就业去向未发生改变,学院上交汇总名单至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校将按照奥兰系统中登记的信息报送给湖北省毕办,打印报到证。
2、如近期毕业生就业去向发生改变的学生,见下表
原去向 | 新去向 | 需提供材料 | 备注 |
签约 | 更换签约单位 | ①原单位解约函原件 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③原三方协议 ④单位不接收档案,需存放在公共人才机构的学生,须由公共人才机构在协议书上盖章或提供接收函,档案回原籍学生除外。 京、沪、津、深、穂、厦等地就业单位无人事管理权的,须提供人社部门接收函。 | ①如需申请新三方协议,按日常解约程序办理,学院签署意见。 ②档案如托管在湖北省人才服务局、武汉人才服务中心须提供接收函或在三方协议上盖章 ③不满足京、沪落户条件,建议将报到证开回原籍 ④档案未按协议书规定寄送,须单位提供允许档案自理证明 |
升学 | 签约或待就业 | ①招生单位同意放弃升学资格证明原件 ②我校研究生院同意意见 | 同上 |
出国出境 | 签约 |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 同上 |
待就业 | 签约 |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 同上 |
出国出境 | 出国护照或国外大学录取通知书 | ||
升学 | 招生单位录取通知书 | 原报到证退回 | |
签约或出国出境 | 升学 | ①招生单位录取通知 ②签约学生须提供原单位解约函原件及原三方协议书 | 原报到证退回 |
签约或出国出境 | 待就业 | ①原单位解约函 ②如档案派往非原籍人才机构,须提供该机构接收函 | 生源地发生改变,须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 |
学校每周三收集材料,周四上午至湖北省毕办打印报到证,周四下午发放。第二批毕业学生如需改变毕业去向信息,请先登录奥兰系统做好毕业去向登记。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依据纸质材料审核网上信息。 |
3、2016年取得毕业证的学生应在当年打印报到证并办理报到,如因故当年未打印,学校将在2018年年底集中清理,并交由2016届毕业班老师下发给学生。
4、延长学制学生、肄业生不用办理报到证。
二、获得报到证后相关事项办理
1、如学生户口需从我校转出,须前往保卫部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证,值班电话为88386103
2、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学生确认过的档案去向信息转至学工部档案室,如后期更改,须前往文潭楼210办理,值班电话为88386981
3、如用人单位要求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学生前往校医院计划生育科办理,值班电话为88386122。
4、党员学生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请联系所在学院毕业班辅导员。
5、学生离校程序表丢失补办,请前往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领新表。
三、学校推荐意见办理
1、进京学生获得《2016年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在京中管企业毕业生接收函》后可前往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盖章。
2、进沪学生办理《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进津学生办理《2016届外地院校非天津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津就业申请表》需要学校就业部门加盖推荐章,其中涉及政治表现、成绩荣誉、有无犯罪记录等内容需学院另附证明,或在审批表学校意见栏标注情况是否属实并签字,随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根据学院意见加盖公章。
3、参加公务员考试需学校就业部门签署推荐意见的学生,请前往所在学院完成有关政治表现、在校成绩、有无犯罪记录等内容填写,并盖章证明后至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加盖公章。
4、《就业推荐表》遗失补办,请前往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
四、基层就业、创业相关办理。
1、基层就业、创业毕业生符合学校奖励条件申领奖励的毕业生请在 8月24日、25日 向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联系电话88386093。
2、创业学生申领就业创业证,可在毕业年度内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