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影印象】《真相》:新闻亦需规矩以正方圆

时间:2016-05-29浏览:121

(大学生评论员 蔡琳红)何为新闻的最终目的?我想,答案应该是还原事件的真相。第一次上《新闻学导论》时,老师曾语重心长地说:“真相是复杂的,真相只能不断接近,却永远无法还原。而客观,其实只是新闻的遮羞布。”然而,如果连最基本的客观都可被一时追求“真相”的热情所忽视,那新闻还有什么公信力可言?

《真相》根据曾经轰动一时的“拉萨门”改编而来。事件中:CBS的王牌主播丹·拉瑟用一份文件指控时任美国总统小布什在服兵役期间未履行职责,后来这份文件被传到了网络上,一众博客用户从文件所采用的等宽字体入手,将整份文件证伪并将结果公之于众,最后丹·拉瑟不得不因虚假新闻而下台。我承认每一位新闻人对于一个新的线索,都会有着无限的好奇与热情,甚至会像“上瘾”一般,去证明“事实”。

“我只是在做我的工作。我是制片人,我找题材故事,我整合团队,我写稿子剪片子,我在《60分钟》做事。”正如玛丽·梅普斯所说,拿到复印件、找线人、联系线索人物、鉴定、采访……一系列专业的新闻程序,她所带领的团队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仍能有条不紊地收集线索并及时报道。然而,他们所忽视的小细节最终导致了全盘皆输。

《真相》剧照

新闻需要技巧但却忌讳投机取巧。丹·拉瑟一次次地变着法子问同一种问题,其目的就是想让鉴定专家承认那份文件是真的,以使最终呈现在受众眼前的是专家对文件的肯定。其实,事件和事件中的人才是新闻的主体,新闻人不应该主观性地使事件按照自己的思维去发展。先有事实,后有新闻;事实是第一性的,新闻是第二性的。新闻人的责任是挖掘事实,而不是制造新闻。有时候,新闻人是最接近事实的人,他们不断地取证,不断地求证,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信息,利用媒体人身份采访相关人物。然而正是这样,有时新闻人面对一些杂乱的信息往往难以分辨出来,最后断章取义,将不该剪的剪了,把不该删的删了,最后组合成另一个版本的故事。

影片中有这样一个片断,“你是否曾经想过有一种可能,哪怕只是可能,你口中的那些显赫家族二代中的一些人,是靠自己的实力才效力国民卫队?”玛丽沉默片刻,摇头道,“没有!”偏见,让玛丽早早地就给权贵们贴上了虚假的标签。她坚信权贵之间没有纯洁的交往,有的只是钱权交易。偏见,让玛丽在错误的方向上越走越远,甚至会让人们认为她有着明显的政治倾向,认为她想把媒体当作工具来操控政府。

最终,我想还是回到新闻权力的问题上。玛丽以媒体的角度去监督政府,这无可厚非。但是,又有谁来监督这样一个陷入“监督狂热”的新闻媒体呢?过度的新闻自由往往会让媒体处在危险之中,这个危险不是来自外界对新闻媒体自由的干预,而是来自新闻媒体对新闻自由的滥用。这种自由最终将会沦为新闻暴力,不仅危害其本身,更会给社会带来难以预测的危害。

新闻的基础是人,然而把“人”作为一切报道失实的推辞,也未免显得太过牵强。在实际工作中,记者在还原事实的过程中能否真的不带偏见,能否真的抱着超然的态度,报道和事实能否和记者的价值判断完全分离?无论是从新闻工作的现状来分析,还是从理论上来分析,彻底摆脱偏见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需要新闻法规的制约,需要法律来规范真相的还原过程。给新闻业者一个适宜的自由空间,新闻媒体才能更好地发挥其真正的作用,才不至于让《真相》找不到真相。(编辑:孙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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