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我校与中国银行协商 ,我中心拟于近期开展2015届毕业生签订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与展期协议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订对象
还款协议:已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的2015届毕业生(详细名单见附件1)。
展期协议:已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的2015届毕业生且2015年已考上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本人提出展期申请者。
注:2015年6月3日前全部结清者无需签订相关协议。
(二)签订方式
采用资助信息化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注:资助信息化系统地址:
http://x.zuel.edu.cn/epstar
(三)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
1、诚信还款知识讲座及网上系统使用培训
2015年6月4日(周四)14:30文潭楼一楼招聘厅
2、网上申报
2015年6月4日—10日
3、上报纸质材料
2015年6月10日—12日
注:上报材料说明:
① 还款协议业务:《还款申请书》(一式三份)。
② 展期协议业务:《展期申请书》(一式一份),《展期协议》(一式三份),《还款申请书》(一式三份)。
完成网上申报后,即可通过系统导出上述材料(PDF版)。请申报学生自行打印(A4幅面,正反面)并签字捺印后,按时送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潭楼111)。
(四)注意事项
1、签订展期协议后,在展期内仍由国家贴息,到期后由借款学生按展期协议规定按月还款。
2、未及时签订还款协议者视为违约,银行有权按合同规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布违约学生信息,同时违约信息将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影响个人信贷(车贷、房贷等)。
3、未及时签订展期协议者视为主动放弃,学生须按还款协议按月还款。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学生本人按时参加,提醒学生及时送交上述材料。
联系人:谢吉 88387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