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放假前后本科教学安排的补充说明(转发)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25浏览次数:2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13年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教务部已对国庆节放假前后的本科教学做出安排,现将安排做以下补充说明:

    1、关于“10月1日(第五周星期二)到10月7日(第六周星期一)全部停课,不上不补”。2012年,校务会议就校历编制作出决定:秋季本科生教学活动时间为20周,春季19周。秋季本科生教学活动执行20周的主要原因是期间有国庆节和学校田径运动会需要占用5天(合计1周)的课堂教学时间。1--17周实际共计完成16周的课堂教学任务,国庆长假1周可以不安排本科教学任务。

    2、学校通知9月29日(周日)、10月12日(周六)上班、上课。教务部做出“9月29日(第五周星期日)上10月25日(第八周星期五)的课,10月12日(第六周星期六)上10月24日(第八周星期四)的课”的具体安排,是提前补上本学年学校秋季田径运动会(2013年10月24日—26日)耽误的课。因为一方面前半学期结业的课堂无法在机动周(第18周)补上,另一方面占用机动周过多时间补课影响学生期末考试复习。

    3、因“国庆节”放假前后研究生教学安排与本科生教学安排不同步而造成的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冲突,敬请任课教师谅解并提前办理调(停)课手续。

 

                           教    务    部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编辑:dangb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