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首次“文澜青年学者”遴选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申报对象为截止2012年12月31日,年龄在42周岁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本校在册在岗青年教师。学校首次“文澜青年学者”选拔聘用职数控制在25个以内。
二、遴选条件
1、申报人业绩成果要求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学者”人才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见附件)中相关规定执行。本次申报成果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2、《实施办法》中对在本学科领域已崭露头角并取得较突出业绩,但不完全满足申报成果条件要求的人员也确立了遴选机制。对不完全满足申报条件人员的业绩要求补充规定如下:
申报人近5年内公开发表一类期刊论文1篇或二类期刊论文2篇以上,或主持国家级社科(自科)基金课题2项以上且公开发表三类期刊论文3篇以上,或获批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或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计划(第二层次以上)。
3、如有学院没有达到以上第1、2项要求的申报人员,可择优推荐1名申报候选人。但推荐人选教学科研业绩应在本单位相对突出,科研成果及水平在学术同行中有较高的显示度和认可度。
三、遴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1、2013年7月2日至5日,个人申报。填报《文澜青年学者岗位申请书》一式2份(A4正反打印,见附件)并提交表中所列业绩成果原件。
2、2013年7月6日至10日,学院评议推荐。上报学校前须在单位内部公示推荐人选及其《文澜青年学者岗位申请书》。
3、2013年7月11日至8月31日,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公示。其中,对于不完全满足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须进行校内学术委员会评议和校外同行专家评审并通过,才能参加“文澜青年学者”评审委员的答辩评审环节。
4、2013年9月1至5日,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审议并决定“文澜青年学者”聘用名单。
四、工作要求
首次“文澜青年学者”的遴选聘用工作是“文澜学者”人才计划
实施的第一步,是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育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紧扣学科建设特色发展、内涵式发展的建设要求,坚持质量导向,认真做好评议推荐工作,保证“文澜学者”人才计划的顺利实施。
联系人:赵鹏志 63660714
游可为 13871358457
组织人事部、 人才与师资工作办公室
2013年7月2日
编辑:xueban
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首次“文澜青年学者”遴选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申报对象为截止2012年12月31日,年龄在42周岁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本校在册在岗青年教师。学校首次“文澜青年学者”选拔聘用职数控制在25个以内。
二、遴选条件
1、申报人业绩成果要求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学者”人才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见附件)中相关规定执行。本次申报成果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2、《实施办法》中对在本学科领域已崭露头角并取得较突出业绩,但不完全满足申报成果条件要求的人员也确立了遴选机制。对不完全满足申报条件人员的业绩要求补充规定如下:
申报人近5年内公开发表一类期刊论文1篇或二类期刊论文2篇以上,或主持国家级社科(自科)基金课题2项以上且公开发表三类期刊论文3篇以上,或获批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或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计划(第二层次以上)。
3、如有学院没有达到以上第1、2项要求的申报人员,可择优推荐1名申报候选人。但推荐人选教学科研业绩应在本单位相对突出,科研成果及水平在学术同行中有较高的显示度和认可度。
三、遴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1、2013年7月2日至5日,个人申报。填报《文澜青年学者岗位申请书》一式2份(A4正反打印,见附件)并提交表中所列业绩成果原件。
2、2013年7月6日至10日,学院评议推荐。上报学校前须在单位内部公示推荐人选及其《文澜青年学者岗位申请书》。
3、2013年7月11日至8月31日,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公示。其中,对于不完全满足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须进行校内学术委员会评议和校外同行专家评审并通过,才能参加“文澜青年学者”评审委员的答辩评审环节。
4、2013年9月1至5日,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审议并决定“文澜青年学者”聘用名单。
四、工作要求
首次“文澜青年学者”的遴选聘用工作是“文澜学者”人才计划
实施的第一步,是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育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紧扣学科建设特色发展、内涵式发展的建设要求,坚持质量导向,认真做好评议推荐工作,保证“文澜学者”人才计划的顺利实施。
联系人:赵鹏志 63660714
游可为 13871358457
组织人事部、 人才与师资工作办公室
2013年7月2日
编辑:xueb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