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已经下达,为了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做到学生课前领到教材,现将教材征订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一)所选教材必须符合人才培养规格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二)优先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国家级重点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等;
(三)优先选用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特色的教材;
(四)优先选用新版教材(特殊要求请详细注明)。
二、征订要求
1、任课教师应按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选用相应的教材,供学校教材采购和学生上课使用。
2、确定教材版本须经教研室集体讨论决定,并经院、系主管教学领导审批。
3、按订单要求详细填写每一栏,订单一式两份。课程编号请参照“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计划课程开课任务书”(以下简称开课任务书)。
4、每门课程必须确定两种不同版本的教材,并且是出版社正在发行的。(除实验教材其他课程不再征订教辅资料)
5、同一编号的课程只能填写一份征订单且使用相同教材(对教材征订有特殊要求的课程,如双语教学等,应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6、跨学院开课的教师填写的订单,交课程归属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批签字并由归属学院上报。
7、对于下学期开学前7日不能出版发行的教材,不予征订。
8、对于上学期已征订发放教材因故未上课,本学期又开课的课程不再征订教材。
9、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开课任务书,从以下几方面认真核对教材征订单:
A、及时填写征订单,做到课程名称、课程编号、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版次准确无误,由于以上因素错误产生的教学事故由开课学院负责。
B、对于不需征订教材的课程,直接在“计划开课任务书”上标记,并向学生和教材管理中心说明其原因(或无合适的教材、或自编讲义、或其它),教学院长签字并学院盖章。
C、对于所交订单,按照开课任务书上的顺序,在其右上角编上序号。
10、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为了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各教学单位选用教材时,在遵循“选优用优”的原则基础上,尽量使用价格相对便宜的教材;除有实验的课程可征订实验用教材,其他课程不征订课辅和习题资料。
11.按照学校教材招标的有关规定,所有教材采购均应由中标单位供应并按照实际中标价格销售给学生,因此,对于教师包销教材,一律交由中标单位经销。
12.对于已填写征订单征订的教材,任课教师无权自行要求学生到校外购书。
三、学院任课教师教材的预定
各院统计下学期所开课程的任课教师教材品种和数量,填写教师教材征订汇总表(教参教辅不征订),教材中心按照各院上报的任课教师教材汇总表(电子和纸制盖章各一份)购买教材,开学前通知学院按照汇总表书目种类及数量统一领取,教材中心不再对教师单独发书。实际领书费用每学期由财务处从开课学院经费中扣除。
三、征订时间
各教学单位务必把教材征订单、任课教师教材计划汇总表及已做标记的开课任务书,在2012年11月22日前交教材管理与发行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一:教材征订单.doc
教 务 部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编辑:dangb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