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本科教学管理,贯彻本科教学检查制度,了解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的基本状况,学校决定于第12周—第13周开展期中本科教学检查工作,现就本次教学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检查
1.新专业的建设情况
课程建设(包括课程、教材、实践教学、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教学研究开展等情况);
师资建设(包括数量与结构、主讲教师情况、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等情况);
开办效果(包括学生对本专业的认可度、就业率、社会评价等情况)。
2.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教材建设情况
(二)常规检查
1.教学进度的执行:各教学单位应掌握任课教师的教学进度,确保各课堂教学进度与教学进度表基本保持一致;
2.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纪律:各教学单位应通过听课、巡查等方式,了解本单位课堂教学的教学效果和教学纪律等情况;
3.下学期准备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的教学准备情况:包括教案、教学大纲、备课等情况;
4.本科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前期准备情况:主要是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及其指导教师的落实情况;
5.教学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
二、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12—13周,即2012年11月19日—30日。
三、检查方式和要求
本次教学检查采用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教学检查组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1.各教学单位应成立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党、政领导及教研室负责人应在此期间巡视、观摩本科课堂教学,准确掌握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基本状况,对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妥善处理。
2.教务部负责组织教学督导室和其他有关人员,成立专门的教学检查组,重点抽查教学单位新专业建设工作情况。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实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5日(第十四周周三)前一并将纸质和电子文档报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对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的单位以及在教学检查期间违反教学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予以通报;造成教学事故的,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作出处理。
特此通知
教 务 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编辑:dangb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