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通知安排的精神,学校决定2012年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八天,为了做好放假前后的教学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学生课堂教学安排
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四)、10月5日(星期五),9月30日(星期日)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10月1日(星期一)、10月2日(星期二)、10月3日(星期三)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 10月6日(星期六)、10月7日(星期日)公休。
9月30日(第五周星期日)到10月7日(第六周星期日)全部停课,不上不补。已经开始执行教学任务的课堂9月29日上双周星期五的课。
二、辅修双学位课堂教学安排
辅修双学位(含校内辅修、七校联合办学以及十校联合办学)课堂由各相关学院自行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与学生。
教 务 部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编辑:dangb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