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本科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研究,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2〕22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2年省、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教学研究项目的申请者主要是教师、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干部;
2、省级教学研究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课题;
3、校级一般教学研究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参与过项目研究(限第1、2、3完成人);校级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课题;
4、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组成员一般在 5人左右(含主持人);
5、已有校级或省级在研教学项目且尚未通过结题鉴定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本次的教研项目;
6、项目主持人限报一项省级或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同时不能作为其他项目的参与者(校级重点项目除外),否则将会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立项内容及要求
省级教学研究项目今年立项的重点是围绕湖北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重点项目,探索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大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其他研究内容见立项指南(附件1、2)。同时今年将继续设立大学英语教学改革项目专项。已列入国家、省“质量工程”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校级教学研究立项包括本科教育阶段教学类、教学管理类、教学辅助类研究以及其他与教学及教学管理相关的研究。本次校级教学研究立项分为一般项目与重点项目两类。校级重点项目立项采取申报评审与委托招标相结合方式进行。请广大教师、教学管理干部及教辅人员,参照指南(附件3),结合高等教育发展现状及趋势、我校本科教学现状及本人教学、研究方向,合理确定研究内容。申报的研究课题要突出教育思想理念的创新性、研究内容的时代性、研究方法的科学性、研究成果的实践性,加强跨学科的综合性研究及教育新领域的研究。
为了避免重复申报,我们将近几年省级、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情况挂教务部网站(http://jwc.zuel.edu.cn),以供参考。
三、申报程序及应提交的材料
1、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附件4)及《申请书简表》(附件5);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附件6)及《申请书简表》(附件7);同时申报省级、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人只填写省级申请书和简表。
2、《简表》相关内容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部门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或“本院(部门)”代替;
3、研究项目由各教学单位统一推荐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各院(系)教学委员会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单位初审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需要和可行性,若本单位申请的几个项目可以合并进行研究,则应由牵头人做好协调工作,以合并申请为妥。
4、各教学单位统计汇总后填写《2012年省级、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8)、《申请书》(纸质一式3份及电子档)连同《简表》(纸质一式5份及电子档)于6月28日之前送至教务部教学研究与管理办公室(文澜楼401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范丽萍 张莹 联系电话:027-88385011
四、评审程序
学校将组织专门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申报的各级教学研究项目按照相同标准、继续采取盲评方式进行评审,确定校级教学研究立项名单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请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在省级申请书js5金沙2004cm填写相关信息。
请各院系积极宣传,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认真完成教研项目的申报和院系初评工作,并建立相关档案,规范教学研究项目的管理。同时,请已有项目的项目组加紧在研项目的研究工作,以便早出成果。
特此通知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2〕22号)
2、2012年省级教学研究立项指南
3、2012年校级教学研究立项指南
4、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
5、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简表
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
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简表
8、2012年学院各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汇总表
教 务 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doc
编辑:dangb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