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近期将开展我校“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资助项目的2011年度立项项目及往年延期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与结项验收的项目
本次应结项项目共计398项,其中2011年度立项项目315项、往年延期项目83项。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所有已延期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二、工作程序
结项验收程序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准,结项申请人在申报前务必认真学习该文件(详见“研究生院网页—创新教育—政策规程”栏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结项用表统一在研究生院网页js5金沙2004cm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1.结项申报:项目责任人应于5月28日前将结项申报材料交给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非学院所属的行政管理人员可以直接报研究生院创新办。
申报材料:①填写完整的《结项报告书》(须含电子版)一式二份;②《管理办法》要求的结项成果(必须带电子版)及《成果汇总表》。
特别提醒:结项成果为评审依据并将汇总编印,所有提交的成果需汇总到《成果汇总表》中,表内需注明:(1)“成果类型”栏,分为“公开发表出版/各类获奖/其他”三类(三选一),每个项目有几项成果就填写几条记录,不要合并单元格;(2)“成果说明”栏,用于填写如出版社、版次,刊物名、刊物年、卷、页,获奖类别、级别,专利号,获奖时间、颁奖单位、级别等必要的说明和便于其他人查询的信息;(3)所有取得的成果均需附电子版文件,如论文文稿、证书照片等。
2.学院初审:各学院完成本院结项申报材料的收集及审查,于6月5日前将材料集中报送研究生院创新办。
学院审查后认定结项材料完整规范、成果真实有效、结项条件充分的,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上报创新办。
报送材料:①结项申请人的《结项报告书》及项目建设成果材料(含电子版);②《学院结项评审意见一览表》(见附件2)纸质签章件及电子版;③《学院结项成果汇总表》(附件3)及电子文档。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的结项材料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准予结项的项目。
三、其他事项
1.关于“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结项经费减扣及上浮发放的说明
对于“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项目成果中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未达到CSSCI以上级别,但基本符合结项条件且经院、校专家组评审同意结项的,结项经费减扣20%发放;达到结项条件,且结项成果包括在三类权威以上级别期刊公开发表项目研究的学术论文的,结项经费奖励性上浮30%发放。
对于“硕士生实践创新项目”,达到结项条件,且结项成果包括在CSSCI以上级别期刊上公开发表的项目研究学术论文的,结项经费奖励性上浮30%发放。
2.2011年度立项项目现阶段不能结项者,应提交《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本次获准延期的项目统一参加2013年6月的结项评审。
3.请申报人及各学院(中心)注意材料上报时间的要求,抓紧时间开展相关工作,按时报送材料。所有申报表格统一在研究生院网页js5金沙2004cm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重要提醒:因电子文档是制作学校专家组匿名评审材料的根据,所有申报材料务必提交对应电子文档并保证其与纸质材料一致。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宏。电话:88386256。地址:研究生院实践与创新管理办公室(南湖校区研究生院楼106室)。
编辑:xueban
一、参与结项验收的项目
本次应结项项目共计398项,其中2011年度立项项目315项、往年延期项目83项。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所有已延期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二、工作程序
结项验收程序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准,结项申请人在申报前务必认真学习该文件(详见“研究生院网页—创新教育—政策规程”栏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结项用表统一在研究生院网页js5金沙2004cm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1.结项申报:项目责任人应于5月28日前将结项申报材料交给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非学院所属的行政管理人员可以直接报研究生院创新办。
申报材料:①填写完整的《结项报告书》(须含电子版)一式二份;②《管理办法》要求的结项成果(必须带电子版)及《成果汇总表》。
特别提醒:结项成果为评审依据并将汇总编印,所有提交的成果需汇总到《成果汇总表》中,表内需注明:(1)“成果类型”栏,分为“公开发表出版/各类获奖/其他”三类(三选一),每个项目有几项成果就填写几条记录,不要合并单元格;(2)“成果说明”栏,用于填写如出版社、版次,刊物名、刊物年、卷、页,获奖类别、级别,专利号,获奖时间、颁奖单位、级别等必要的说明和便于其他人查询的信息;(3)所有取得的成果均需附电子版文件,如论文文稿、证书照片等。
2.学院初审:各学院完成本院结项申报材料的收集及审查,于6月5日前将材料集中报送研究生院创新办。
学院审查后认定结项材料完整规范、成果真实有效、结项条件充分的,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上报创新办。
报送材料:①结项申请人的《结项报告书》及项目建设成果材料(含电子版);②《学院结项评审意见一览表》(见附件2)纸质签章件及电子版;③《学院结项成果汇总表》(附件3)及电子文档。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的结项材料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准予结项的项目。
三、其他事项
1.关于“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结项经费减扣及上浮发放的说明
对于“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项目成果中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未达到CSSCI以上级别,但基本符合结项条件且经院、校专家组评审同意结项的,结项经费减扣20%发放;达到结项条件,且结项成果包括在三类权威以上级别期刊公开发表项目研究的学术论文的,结项经费奖励性上浮30%发放。
对于“硕士生实践创新项目”,达到结项条件,且结项成果包括在CSSCI以上级别期刊上公开发表的项目研究学术论文的,结项经费奖励性上浮30%发放。
2.2011年度立项项目现阶段不能结项者,应提交《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本次获准延期的项目统一参加2013年6月的结项评审。
3.请申报人及各学院(中心)注意材料上报时间的要求,抓紧时间开展相关工作,按时报送材料。所有申报表格统一在研究生院网页js5金沙2004cm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重要提醒:因电子文档是制作学校专家组匿名评审材料的根据,所有申报材料务必提交对应电子文档并保证其与纸质材料一致。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宏。电话:88386256。地址:研究生院实践与创新管理办公室(南湖校区研究生院楼106室)。
编辑:xueb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