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通知安排的精神,学校决定2012年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三天,为了做好放假前后的教学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学生课堂教学安排
4月28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30日(星期一),4月29日(星期日),5月1日(星期二)为法定假日。
4月30日(第十一周星期一)的课调整到4月28日(第十周星期六),即4月28日上第十一周星期一的课;4月28日(第十周星期六)的课调整到4月30日(第十一周星期一),即4月30日上第十周星期六的课;4月29日(第十一周星期日)的课堂照常上课,所有调课的上课地点不变。
二、辅修双学位课堂教学安排
辅修双学位(含校内辅修、七校联合办学以及十校联合办学)课堂由各相关学院自行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与学生。
教 务 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编辑:dangb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