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级本科学生教学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4-25浏览次数:3

各学院:

    教学实习是实践教学环节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生的必修课程。为切实做好2009级本科学生教学实习工作,保证教学实习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教学实习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实习时间

    2009级本科学生教学实习统一安排在暑假进行,具体日期为7月9日至8月25日。

    二、教学实习方式

    教学实习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实习的学生人数不得少于本学院实习人数的50%。

    三、教学实习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教学实习基地建设,为实现大多数学生集中实习创造条件。

    2、各学院应提前拟定各专业学生教学实习方案。教学实习方案一般包括:实习的目的与任务,实习的内容及要求,实习的程序与时间,实习的地点和单位,实习的指导及检查,实习报告的撰写与要求等。

    3、各学院应选派能认真履行带队职责,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组织能力强的专业课教师为带队教师。

    4、各学院应做好实习学生的动员工作。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教学实习办法》,要求带队指导教师、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服从领导,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各项制度。

    5、各学院应加强教学实习经费的使用管理。教学实习经费已根据各学院本年的实习人数由财务处划至学院,其中91%(每生455元)用于学生实习,7%(每生35元)学院集中管理,用于实习办公和实习指导老师差旅费。

    6、各学院应做好实习总结工作。教学实习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完成学生实习报告的评阅、实习鉴定表的填写、实习成绩的评定、实习报告归档、实习情况总结等工作。

    请各学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教学实习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本学年新建的实习基地情况、拟定的各专业教学实习方案以及《2009级本科生教学实习安排一览表》(附件1),于7月1日前报教务部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备案;学生实习情况总结材料,于10月9前报教务部备案。学生实习期间,学校将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教学实习抽查。

    特此通知

 

    附件:2009级本科生教学实习安排一览表

 

 

 

                   教  务  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2009级本科生教学实习安排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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