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12〕3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2年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性质、类别
1.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是我校本科教学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套旨在夯实基础、提升素质、开阔视野、强化通识的跨学科教学体系,培养学生具有多学科思维方式和综合分析问题的方法与能力,促使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结合,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意在培养积极参与社会生活、有社会责任感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人和国家公民。
2.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体系由哲学与方法论、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艺术等四大模块构成。申请立项建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应明确所属类别。
3.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分为重点和一般两种。由教师自由申报,并通过遴选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列为一般建设的通识选修课程,凡正常开设一轮的,学校将给予建设经费5000元。重点规划建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从已稳定开设3学年以上、教学质量高、受到学生欢迎且符合我校特色的一般建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中遴选,凡列为重点建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首期资助额为2至3万元,后续资助额和期限根据课程开设和建设情况而定。
今年将立项建设30门一般建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与开课要求
1.开设条件
符合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性质及教学目标,具有较系统的教学内容、稳定的课程教学团队,并能够连续开设。
2.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教学团队负责人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学团队成员必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一般应具有开设课程的主体知识的专业教育经历,若无专业教育经历,应在申报课程时提供相关研究或经历的证明材料。
3.教学团队的组织条件
所申报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均应组织教学团队,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每位成员所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不多于2门。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课程教学大纲、备选教材等书面材料。
2.各教学单位应严格审核并推荐符合条件的课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申请表》由所在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统一交到教务部。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对于审核、评审通过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校将按照规定纳入教学计划。
四、遴选原则
1.符合学校课程建设总体规划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教学目标;
2.能对不同领域的知识进行综合交叉,提供多元化的认识视野和多角度的思维方式;
3.培养学生的思辨力、创新力和批判精神;
4.课程内容强调价值导向性,注重对学生进行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和学识的培育;
5.有利于学生心智的健康发展;
6.教学方式上注重方法传授与启迪思维。
五、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5日前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申请表》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报送到教务部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给教务部范丽萍、张莹收。 联系电话:88385011
各教学单位应统筹规划,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根据专业的特点和优势,重新认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通识教育课程的属性,力争开设出代表本院(系)的水平的优秀通识选修课程。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12〕3号)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申请表》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 务 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doc
编辑:dangban